二○二六年选举委员会(选委会)界别分组一般选举的提名期由十月七日(星期三)开始,至十月二十日(星期二)结束。每个界别分组须选出的选举委员会委员席位数目已于今日(九月二十二日)刊宪,并上载至选举网站(www.elections.gov.hk)。如某界别分组获有效提名的候选人数目超逾须由该界别分组选出的选委会委员数目,便须于十一月二十二日进行投票。
选举事务处发言人表示:「获提名为候选人的人士(获提名人士)必须是年满十八岁的地方选区已登记选民,以及已登记为有关的界别分组的投票人或与该界别分组有密切联系。获提名为候选人的资格、丧失获提名为候选人或当选为选委会委员的资格的情况,以及获提名的候选人须符合的规定分别载列于《行政长官选举条例》(第569章)附表第17、17A、18、18A、19及20条。」
发言人说:「提名表格须最少由五名已登记为有关界别分组的投票人签署提名,而每名投票人就某一界别分组可提名的候选人数目不得超逾须由该界别分组选出的选委会委员数目。如团体投票人于提名表格上作为提名人,只可经由该团体投票人的获授权代表作出该项提名。」
选举管理委员会已委任了各界别分组的选举主任。选举主任负责接收其界别分组的提名表格及处理其他选举事宜。有关委任选举主任(附有选举主任办事处的地址)的公告亦已于今日刊宪,并上载至选举网站。
提名表格由今日起可于星期一至五上午九时至下午五时,及星期六上午九时至中午十二时的通常办公时间内(公众假期除外)在选举事务处两个办事处(九龙长沙湾东京街西三号库务大楼八楼和九龙观塘观塘道392号创纪之城六期23楼2301至03室)或有关界别分组的选举主任办事处索取。此外,提名表格亦可在各区民政事务处于其办公时间内索取,或于选举网站下载。
获提名人士须在提名期内上述通常办公时间(公众假期除外)内亲自把已填妥的提名表格连同选举按金一千元送交有关的选举主任。发言人提醒获提名人士应尽量以「转数快」缴交选举按金,或以现金或银行本票缴交,以免支票一旦出现退票情况而造成任何影响。
发言人补充:「获提名人士应及早递交提名表格,以便表格一旦出现任何错漏时,亦可在提名截止前作出更正。」
另外,获提名人士须按候选人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填妥并交回资格审查补充资料表格。获提名人士可于选举网站下载表格,并请以电子方式填妥后电邮至cerc_secretariat@cerc.gov.hk。获提名人士应尽早及不迟于十月二十日下午五时前提交表格,以便从速处理。
公众人士可于提名期开始后,在通常办公时间内到选举主任的办事处,查阅相关界别分组的提名表格副本,或到选举事务处观塘办事处,查阅所有提名表格的副本。
如有查询,请致电选举热线2891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