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发言人今日(九月二十四日)表示,上诉法庭早前就前粉岭高尔夫球场部分用地发展公营房屋的环境影响评估(环评)报告的司法覆核案件,作出判决,维持原讼法庭的判决,即撤销环境保护署(环保署)署长批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决定。该判决就《环境影响评估条例》(第499章)(《条例》)的适用准则、环评报告补充资料的法定公众谘询程序、程序公义等议题给予清晰法律指引。政府经综合考虑法律顾问意见并作审慎评估后,决定不会上诉。
发言人补充,是次判词厘清了香港环评制度下一些重要法律原则,包括并非任何环评报告外的补充资料都必须纳入法定公众谘询范围,而是需要视乎个案情况。就这司法覆核案件而言,法庭认为原有环评报告存有不足,而补充资料可弥补环评报告的缺陷,基于公平原则,有需要就补充资料进行有限度的进一步公众谘询。环保署会仔细研究判词提出的法律指引,日后执行环评审批工作时,会严格按照《条例》以及法庭确立的法律原则,维持本港环评制度的合理性、合法性、透明度及公信力。
发言人指出,由于裁决撤销了环保署署长对拟议公营房屋发展计划的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所给予的批准,政府须检视拟议公营房屋发展计划的未来路向,包括考虑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未获批准对发展规模和时间的影响等因素。政府会在适当时候交代未来路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