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六年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大湾区考试)今日(九月十九日)顺利举行。

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说:「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刚于星期三(九月十六日)公布《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主动对接国家『十五五』规划。《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提出更善用『一国两制』下香港实行普通法的独特优势,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强化粤港澳大湾区(大湾区)法治保障方面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以及鼓励更多香港法律人才参加大湾区考试,在大湾区其他城市执业。」

「随着经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法》)自九月一日起施行,为大湾区律师制度常态化开展相关工作提供法律依据,我期望已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资格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善用具备双重执业资格的优势,积极融入和服务国家发展大局。我亦鼓励还未报考大湾区考试的香港法律执业者,早日加入大湾区律师的专业团队。」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二○二○年八月决定授权国务院开展试点工作,为期三年,试点期原至二○二三年十月届满,于二○二三年八月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延长至今年十月四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于今年八月二十八日通过《律师法》修正草案,以法律条文明确对大湾区律师制度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