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总署今日(九月二十四日)根据《收回土地条例》(第124章)第4条,就新田科技城第一期发展第三批次及第二期发展第一批次土地张贴收地公告,以及根据《土地征用(管有业权)条例》(第130章)第4条,就第二期发展张贴征用土地公告。
第一期发展第三批次土地涉及八幅私人土地合共约0.3公顷。第二期发展第一批次涉及1 043幅私人土地合共约44.2公顷。整个第二期发展内被67个坟墓和148个金塔所占用的政府土地合共约1 985平方米,以及被两个鱼塘所淹盖的政府土地合共约325平方米,亦将被征用。有关土地将于公告张贴后三个月(即二○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复归和转归政府所有。
上述土地复归和转归日期并非受影响住户及业务经营者的迁出限期。地政总署会在受影响人士须迁出限期前约三个月,在相关范围张贴公告,要求他们按照工程时间表分批迁出。现时预计受第一期发展第三批次及第二期发展第一批次影响的住户和业务经营者,须于二○二七年第一季开始分批迁出。地政总署及其委聘的社区联络服务队会继续与受影响人士紧密联系,处理补偿和安置事宜。
新田科技城占地约540公顷,分两期发展,工程分阶段进行首阶段已于二○二四年年底展开。第一期发展第一批次土地的收地公告已于二○二五年七月十日张贴,涉及约62公顷土地,有关土地已于二○二五年十月十一日复归政府,并正陆续交予土木工程拓展署进行地盘平整和基础设施工程。而第一期发展第二批次土地的收地公告已于二○二六年六月二十五日张贴,涉及约117公顷土地,有关土地将于二○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复归政府。
新田科技城位于北部都会区的心脏地带,策略定位是成为创科发展集群的枢纽,当中未来北环线新田站附近的土地将作为新田大学城校园区的一部分。根据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在二○二五年十一月发表的《新田科技城创科产业发展规划概念纲要》内的估算,新田科技城在完全运作阶段预计将为香港经济整体提供超过300 000个相关全职工作岗位(包括直接、间接及连带职位)。第一期首批居民预计于二○三一年开始陆续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