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资深大律师今日(九月二十一日)在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中国法官法学硕士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课程开班典礼的致辞:

尊敬的孙主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孙镇平)、何副主席(香港城市大学校董会副主席何志豪)、李校长(香港城市大学署理校长李振声教授)、林院长(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院长及基本法讲座教授林峰教授)、各位法官、各位嘉宾:

大家下午好。感谢香港城市大学今年再次邀请,我很荣幸出席新一届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中国法官法学硕士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课程的开班典礼。我对今日课程顺利开班表示祝贺,并在此热烈欢迎各位来自内地的高级法官和其他内地朋友。

香港城市大学多年来为内地法官举办法学博士和法学硕士课程,以及研修班,加深内地法官对于普通法、国际法、香港法律制度等的认识,并提供丰富的学习交流机会。我在此感谢香港城市大学,特别是举办课程和研修班的法律学院和司法教育与研究暨香港法律查明中心,一直以来为国家涉外法治人才培养事业贡献力量。

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提出加快涉外法治体系和能力建设,并支持香港打造国际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在国家「十五五」规划开局之年,香港特别行政区首次制定五年规划。上星期三(九月十六日)公布的《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一个五年规划(2026—2030年)》)中,提出更善用「一国两制」下香港实行普通法的独特优势,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完善多元化、高水平解决争议服务,打造香港成为高端法治人才集聚高地,强化粤港澳大湾区法治保障方面的规则衔接、机制对接。香港的法律制度及法律专业与国际接轨,汇聚具备丰富处理跨法域法律事务经验的涉外法治人才。在国家涉外法治建设的进程中,香港完全可以发挥自身所长,积极融入及服务国家发展大局;同时也进一步深化香港作为国际法律及解决争议服务中心的地位,对接好国家《十五五规划纲要》对香港的重要定位。

内地与香港分别实行不同的法律制度,有利强化两地法律执业者及法官对于彼此法律制度、思考逻辑和惯常做法的理解,对于国家涉外法治建设尤其重要。

去年的开班典礼上,我向城市大学的同仁们以及参与课程的内地法官们介绍了当时成立不久的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提出提升及扩充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功能,建设成为国家以至国际,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的高端法律人才培训、交流和集聚高地。行政长官于上星期三发表的《施政报告》亦有提及,香港国际法律人才培训学院将会举办更多元化课程,探讨开展涵盖普通法及其他法系等跨法域议题研究,并定期举办高端国际会议,以达到我刚才所提及《香港第一个五年规划》下订立的目标。在过去的一年里,学院陆续为内地法官开办多项能力建设课程,并进一步拓展至地区法院层面。例如去年十一月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合办的上海涉外审判人才研修班,以及今年七月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广州合办大湾区涉外审判人才研修班。两次研修班由香港资深法律界人士授课,介绍普通法的特色以及涉外法律在跨境审判中的实务应用,提升内地法官处理跨境案件的能力。学院亦在今年一月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办了第二届香港普通法司法实务研修班,并正积极准备在明年再与最高人民法院合办第三届研修班。我很高兴与大家分享,律政司与最高人民法院今日早上达成共识,就进一步深化司法法律人才培养合作,加强为内地法官等人员研修培训提供支持。学院将会继续举办法律实务课程,为两地法律及司法界搭建沟通和交流的桥梁。

我理解一如以往,城市大学安排了参加高级法官研修班的法官后日(九月二十三日)访问律政司。此外,张国钧副司长(律政司副司长)亦将会在本周五(九月二十五日)向研修班的法官分享粤港澳大湾区法律服务概况。我们律政司的团队很期待与来港的法官深入交流。

在此,我衷心祝愿各位法官在本次课程收获丰硕的学习成果,充实涉外审判工作的知识。祝你们在香港有个愉快的旅程。谢谢。